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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ACH法规附录XVII硅氧烷管控要求修订

浏览次数: | 2024-05-27 10: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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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欧盟REACH法规附录XVII硅氧烷管控要求修订。欧盟发布REACH修订法规(EU)2024/1328,对REACH附录XVII第70条中八甲基环四硅氧烷(D4)、十甲基环五硅氧烷(D5)、十二甲基环六硅氧烷(D6)的限制要求进行修订,修订法规将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的第20天起生效。以下为修订后法规要求,相关企业应注意法规修订,及时做好应对准备。
 
  限制要求
 
  1.2026年6月6日起,各个物质浓度≥0.1%(以质量计)不得投放市场。
 
  (a)作为一种物质本身;
 
  (b)作为其他物质的成分;
 
  (c)在混合物中;
 
  2.2026年6月6日起,不得用于纺织品、皮革和毛皮干洗的溶剂。
 
  豁免情况
 
  1、对于洗净类化妆品中的D4和D5,第1段(c)点自2020年1月31起适用。本条款所述“洗净类化妆品”,指法规(EC)No 1223/2009条款2(1)第(a)点定义的“在正常使用条件下,使用后可用水清洗干净的化妆品”;
 
  2、对于除第3段(a)点所述化妆品以外的所有化妆品,第1段将于2027年6月6日起适用;
 
  3、对于法规(EU)2017/745第1(4)条和法规(EU)2017/746第1(2)条定义的装置,第1段将于2031年6月6日起适用。
 
  4、对于指令2001/83/EC第1条第2点定义的医药产品,以及法规(EU)2019/6第4(1)条定义的兽药产品,第1段将于2031年6月6日后适用。
 
  5、对于用于纺织品、皮革和毛皮干洗溶剂的D5,第1段和第2段将于2034年6月6日起适用。
 
欧盟REACH法规附录XVII硅氧烷管控要求修订
 
  作为豁免,第1段不适用于:
 
  1、投放市场用于以下工业用途的D4、D5和D6:作为有机硅聚合物生产中的单体;作为生产其他硅物质的中间体;作为聚合反应中的单体;用于混合物的配制或重新包装中;用于物品的生产中;用于非金属表面处理;
 
  2、投放市场用作法规(EU)2017/745定义的用于疤痕和伤口的治疗和护理、伤口的感染预防和造口护理的设备中的D5和D6;
 
  3、投放市场用于艺术品和古董的清洁或修复的D5;
 
  4、投放市场用作在受控条件下进行研发活动的实验室试剂。
 
  作为豁免,第1段(b)点不适用于以下用途的D4、D5和D6:作为有机硅聚合物本身的成分;作为根据第6段豁免的混合物中的有机硅聚合物的成分。
 
  作为豁免,第1段(c)点不适用于在以下情况投放市场的含有作为有机硅聚合物残留物的D4、D5或D6的混合物:
 
  1、D4、D5或D6在用于粘合、密封、胶粘和铸造的混合物中的各物质浓度≤1%(以质量计);
 
  2、D4在用作防护涂料(船舶涂料)的混合物中的浓度≤0.5%(以质量计),或D5/D6任一物质浓度≤0.3%(以质量计);
 
  3、D4、D5或D6在用作法规(EU)2017/745第1(4)条和法规(EU)2017/746第1(2)条定义的装置(第6(d)段中提到的装置除外)的混合物中的各物质浓度≤0.2%(以质量计);
 
  4、在用作法规(EU)2017/745定义的牙印模装置的混合物中,D5浓度≤0.3%(以质量计),或D6浓度≤0.1%(以质量计);
 
  5、在用作马蹄硅胶内垫或马蹄的混合物中,D4浓度≤0.2%(以质量计),或D5/D6任一物质浓度≤1%(以质量计);
 
  6、D4、D5或D6在用作增粘剂的混合物中的各物质浓度≤0.5%(以质量计);
 
  7、D4、D5或D6在用于3D打印的混合物中的各物质浓度≤1%(以质量计);
 
  8、在用于快速成型和模具制造,或通过石英填料稳定的高性能用途的混合物中,D5浓度≤1%(以质量计),或D6浓度≤3%(以质量计);
 
  9、D5或D6在用于移印或印刷板制造的混合物中的任一物质浓度≤1%(以质量计);
 
  10、D6在用于专业清洁或修复艺术品和古董的混合物中浓度≤1%(以质量计)。
 
  豁免第1段和第2段不适用于在纺织品、皮革和毛皮的严格控制的封闭干洗系统中作为溶剂使用的D5,在该系统中,清洁溶剂被回收或焚烧。
 
  REACH法规第67条第1款规定,“物质、混合物或物品中含有附录XVII中限用物质时,若不能符合其限制要求,将不得投放市场”。针对违反REACH附录XVII限制要求的企业,欧盟各成员国相继出台处罚措施。除对产品采取召回、下架等处理措施外,罚款也是各国执法规定中较常见的处罚方式。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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